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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港男童吃内地药后抢救无效死亡!亲生母亲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港漂圈    时间: 2024-10-5 21:30
标题: 香港男童吃内地药后抢救无效死亡!亲生母亲被抓
这两天,香港发生了一件惨案!



图源:香港01

有一位4岁的男童,突然昏迷,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了。

而警察竟然逮捕了男童的母亲……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药不对劲

这名4岁的香港男童,有气喘病史。男童的母亲,不知道从内地哪里搞到了一些草药丸带回了香港。

但是那个草药丸是没有医疗处方的,那位母亲也没当回事,就直接用针筒给儿子喂食了两粒。

图源:香港01

结果没想到,男童在吃药后没多久,就突然昏迷了过去,晕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男童父母吓了一跳,立马抱着男童冲下楼寻求帮助,正好在街上碰到了警察。



图源:星岛头条

警察赶紧呼叫救护车,将昏迷不醒的男童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抢救。

但不幸的是,在抢救了7个多小时之后,男童还是抢救无效去世了。



图源:星岛头条

警察在展开初步调查之后,立马就怀疑到了男童母亲曾喂食的那个草药丸上!

于是,就以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的罪名,将男童的母亲拘捕,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跟进。



图源:星岛头条

具体的情况,还得在警察经一部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得知。

这个惨案让不少网友都唏嘘不已,男童母亲也是求医心切,却好心办了坏事:

图源:小红书

也有网友分享,说自己也曾经吃过一些奇奇怪怪的“药”:

图源:小红书

话又说回来了,在香港,父母带小孩真的不能“心大”,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会犯法!

不能太心大!

早在1994年,香港就加入了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

设立了一大堆法律来保护儿童,像《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

而且港府还很清晰地定义了什么叫虐待儿童。



图源:晴报

你以为只有体罚、殴打,才叫虐待吗?

虐待包括身体上的、心理上的,甚至疏忽照顾,也叫虐待!

之前,香港有个1岁的小男孩自己在马路上走,旁边路人看到后,立马报警。

警方到场,先把孩子送去了医院,查看他有没有受伤,然后立马把他父亲给抓走了。



图源:巴士的报

原来这个小男孩的父亲喝了点酒,忙着和路人吵架,没看住孩子,导致小男孩自己在马路上乱跑。

虽说孩子没发生意外,但他爸爸这种行为在香港已经属于严重失职,犯了疏忽照顾罪!



图源:巴士的报

不要以为孩子是你生的,就是你的家务事,别人管不了,在香港没看好孩子就是犯法,最高刑罚坐牢10年!

不仅不能把孩子独自留在街上,独自留在家里也是不行的。

如果把孩子独留在家中,因为监护人忽略而导致他们所看管的16岁或以下的儿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均属刑事罪行。

图源:电子版法例

之前香港有一对夫妻在吵架之后双方都离开了家,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9岁的儿子因为担心母亲的安危便报了警。

警员到场发现屋内仅有9岁的哥哥、6岁的姐姐、2岁的弟弟。

警方陪伴他们至母亲返家后,以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将涉案母亲拘捕。

图源:香港01

大家记不记得,去年那起震惊全港的“虐儿案”!

当时警方突然接到报案,外公外婆说自己女儿一家三口探亲后就失联了,几天都联系不到人。

于是警方和消防部门展开合作,破门而入寻找线索,眼前的景象却让大家都傻眼了……



图源:香港01

夫妇两人正赤裸着躺在储物间的地板上,却没看到孩子。

于是警察就询问孩子的下落,夫妇二人却说孩子在幼稚园。但在警方的搜查下,竟发现了孩子惨死的一幕。

14个月大的女孩被藏在睡房一角,头部被尿布围着,浑身伤痕累累,脖颈还有10多处伤痕。



图源:香港01

尸检报告显示,孩子已经去世1—3天了。

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

孩子母亲的解释是这样的,他们回家后以为有邪灵附体,本来是想为自己驱魔,期间以为女儿有邪灵上身,就为女儿做了驱魔仪式。



图源:香港01

将橄榄油倒在孩子身上,然后又抓住她的四肢,托起孩子的胸口……仪式从凌晨3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历时11个小时。

可是,后来夫妇二人发现孩子没反应,就尝试触碰她的四肢为她吹气,试图让孩子复活。



但大家也都能想到,所谓的什么驱魔作法,都是无济于事的,不如将孩子直接送医院。

而那对父母却坚持一直给孩子“作法”,直到孩子失去呼吸和心跳。

即使在被警察抓捕之后,那对父母仍然一口咬定自己是在帮女儿……

图源:香港01

最荒谬的是,做出这种无知事情的两人竟然都是“高知”。

两人都是毕业于香港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远赴加拿大维真神学院修读神学,女方还顺利拿到了神学硕士学历。

图源:东方日报

但是更让大家唏嘘的是,在判刑阶段因为没有证据能证明,是两夫妇的原因导致孩子死亡,只能把“谋杀”改控为“虐儿罪”。

两人最后在粉岭法院认罪,承认对14个月大的儿童故意虐待或忽略。

爱护孩子不仅仅是情感上的付出,更是法律上的责任。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与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远离伤害与悲剧。

最后,大家也可以来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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