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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融时报:欧盟要强迫中企转让技术以换取欧盟补助 [打印本页]

作者: 观察者网    时间: 3 天前
标题: 金融时报:欧盟要强迫中企转让技术以换取欧盟补助
当地时间20日,英媒《金融时报》援引两名欧盟高级官员的消息披露称,欧盟正计划要求前来投资建厂的中国大陆企业向欧洲企业转让技术产权,以换取享受欧盟补助的资格,作为其更严格的清洁技术贸易制度的一部分。

报道称,电池企业将首当其冲,未来新规还可能将范围扩大至欧盟其他绿色行业领域。

据这些官员所说,新的技术转让标准将率先于今年12月的欧盟10亿欧元电池开发补贴项目中实施,届时将要求中国企业在欧洲设厂时共享技术知识。他们补充称,新标准在招标前可能会有所调整。

如此条款堪称野蛮的强盗逻辑,而这家西方媒体却带着为布鲁塞尔开脱的明显意味写道,上述计划体现了欧洲对中国态度转向强硬,美其名曰称欧洲正试图保护受到严格环境法规约束的欧盟企业免遭所谓“廉价且污染更严重”的进口产品的冲击。

文章甚至倒打一耙称,欧盟此举与中国“要求外国公司共享知识产权以换取市场准入如出一辙”,企图合理化这一明显背离自由贸易市场原则的“霸王条款”。

对于欧方所谓“强制技术转让”的无端指控,新华社曾指出,事实上,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它的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完全依据契约,是市场主体自愿交易的结果。中国在特定领域的合资和股权比例限制等要求,是中国和世贸组织成员谈判的结果,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这是多数国家都采用的做法,和强制技术转让没有关系。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也早就此强调,中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众多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中欧双方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中欧双方一直保持着有效沟通,在诸多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



2023年12月12日,江苏常州,宁德时代旗下江苏时代新能源零碳工厂的纯电动汽车电池产品展示。视觉中国


《金融时报》指出,电池是电动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总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使得电池供应链对正向低污染车型转型的欧洲汽车制造业至关重要。

报道称,总部位于瑞典的欧盟头号电池制造商Northvolt因难以提高产量,正深陷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濒临破产边缘之际;与此同时,随着欧盟对中国科技产品进口的审查限制不断增多,包括宁德时代在内的一些中国电池制造商转而直接在匈牙利和德国等欧盟成员国建立超级工厂,远景能源也在西班牙和法国的工厂投资了数亿欧元。

《金融时报》称,今年早些时候中方有关部门已经给出了新的对欧投资建议,理由是“布鲁塞尔政治的不确定性”。这一点从近期欧盟在绿色技术领域对中国企业和产品频下黑手就可见一斑。

早在今年年中,欧盟就被曝对华电动汽车挑起关税争端,意在迫使中国车企赴欧洲组建合资企业,并与欧盟同行分享技术;今年9月,欧盟更直接“现改”规则,宣布在当月启动的欧洲绿色氢能项目补贴竞标中,新增限制在投标项目中使用中国制氢电解槽产品及零部件的一条所谓“弹性要求”(resilience requirements),规定中国成份不得超出整体的25%。

“政客”新闻网欧洲版当时坦言,用投资换取关税优惠、市场准入等的做法已不新鲜,但欧盟此次挥起关税等“大棒”来迫使中国汽车企业进行投资的做法“并不多见”,言语中难掩对欧盟此举的惊讶。



6月13日,2024上海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览会,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视觉中国

《金融时报》还提到,除了对欧洲经济疲软以及企业在不依赖进口的情况下难以实现气候雄心的担忧,欧盟对华贸易措施未来还将受到特朗普新一届政府对华态度的影响。

报道援引与特朗普关系密切之人的话称,其新一届政府将向欧盟施压,要求欧盟效仿华盛顿的做法,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和投资设置更多壁垒。

一名欧盟高级外交官说:“如果我们想在特朗普的某些议程上配合他,那么我们就需要决定如何对待中国。”

总部位于伦敦的智库“欧洲改革中心”,其高级研究员伊丽莎白·科纳戈(Elisabetta Cornago)表示,欧盟委员会正在“努力寻求多种途径”来加强其贸易防御,以应对受美国对华关税影响,可能大量涌入欧洲的中国产品。

她警告说,对中国零部件采取更强硬的立场,可能会对欧盟的脱碳努力产生不利影响。

“你们暂时采取了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比如创新支持……来支持你们的行业,但这并没有降低消费者的价格。”科纳戈补充道,这项措施可能会使欧盟汽车行业在与中国的竞争中“更加无所适从”。

当下中欧电动汽车磋商仍在紧张进行中。11月2日至7日,中欧技术团队在北京进行了5轮磋商,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央视“玉渊谭天”16日的最新消息,中欧双方已经达成了“技术性共识”,尤其在价格承诺框架和协议执行机制方面取得了共识。所谓“价格承诺框架上的共识”,就是指此轮谈判双方就整体框架达成一定共识,也说明双方愿意将资源集中在核心利益的谈判上,努力相向而行。

据专业人士介绍,此前,双方谈判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包括如何实现“可监管”和“可执行”。在谈判过程中,欧方一直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极致完美主义”,始终对中方提出的价格承诺方案心存疑虑,担心会不会难以执行、难以监管。而这次双方达成的共识,正是在这一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这名专业人士还透露,若中欧双方达成价格承诺方案,在方案执行和监管中,在以往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的中国机电商会将担任核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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