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能不能被司法拍卖?
撰稿 | 菲尼克斯
“猫猫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卖猫猫?”近日,扬州的一只小狸花猫因为主人陷入395万元的债务纠纷,作为“被执行财产”上了法拍网站,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有许多人表示想参与拍卖把小猫带回家,也有不少人担心小猫将来的境遇,提出“为什么要司法拍卖宠物”。
昨天(8月22日)下午,这则拍卖信息已被债权人申请从法拍网上撤回,据称小猫已被交给爱猫人士抚养。
“为主人还债”的小猫
最近,一只狸花猫因主人的债务纠纷,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挂上法拍网。据介绍,这只小猫2022年出生,才几个月大时,其主人的财产就被法院查封,此后小猫一直被寄养在宠物店内。网友们感叹,可怜的小猫真是“三岁坐了两年牢”,如今还要“卖身替主人还债”。
根据法拍信息,该拍品权利情况显示为“执行裁定书(2025)苏1091执恢79号”。根据此信息可以检索到,被执行人为扬州的一家公司,申请执行人可能是一家银行,执行标的为395.8万元,案由为2017年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拍卖将于9月3日上午10时开拍,起拍价为500元,加价幅度为20元,市场价为714元。标的物介绍显示,拍品名称为猫,权利限制情况显示“已被本院扣押在开心宠物店”。
小狸花猫很快萌化了许多网友的心,有人表示要出高价带它回家,也有网友担心小猫被拍卖之后是否能被友善对待,甚至担心它被虐猫的人买走。
或许是公众的关注起到了作用,8月22日下午,这则司法拍卖已被撤销。拍卖工作人员表示:撤拍的原因是债权人某银行向法院提出了撤回申请,因为债务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据称,法拍信息撤下后,债权人已经把这只狸花猫交给一位爱猫人士抚养。
截至撤回时,此次拍卖已有6528人报名、040377人设置提醒、57.64万次围观。
柴犬七年被两次法拍
网友对被法拍宠物命运的担忧并非过虑,因为类似的事情已发生过。
2018年10月25日,北京朝阳法院将一只柴犬挂在法拍网上,以500元起拍。在此之前4年,柴犬“登登”被主人送到宠物寄养中心,期满后主人一直没来接,拖欠寄养中心数万元费用。寄养中心走了司法程序,“登登”才被法院拍卖。
朝阳法院在微博上发的文字颇具温情,而当时这则消息也引起网友关注,拍卖有2500多人报名、近2万人设置提醒、25万多人次围观。在拍卖消息上网近一个星期后,当时在海外的“登登”主人终于向法院打来越洋电话,表示“这个事情我是有过错的,我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包括履行法院判决”,支付拖欠费用。
原来以为小狗可以回家,没想到这事没有解决。主人在之后的3年里并未信守诺言接走“登登”,小狗只能继续待在寄养中心。
2021年,“登登”再次上了法拍网,这次最终被人以160010元拍下。
讽刺的是,“登登”这次竞拍落槌之后,原主人再次联系到法院,表示希望撤销拍卖,要回登登。而司法辅助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登登”原主人没有在期限内提交异议,最终拍卖达成,这只柴犬终于结束了7年的寄养生涯。
宠物保护的“法”与“情”
宠物能不能被司法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宠物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属于“个人财产”范畴,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以清偿债务。
《拍卖法》第6条规定,拍卖标的需为委托人所有或依法处分的物品。动物作为动产,只要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等禁止流通物,即可成为拍卖标的。狸花猫、柴犬这些属于普通宠物猫狗,不涉及特殊保护,符合拍卖标的要求。
于法律层面而言,拍卖宠物的操作完全符合规定。
但动物尤其是宠物又和一般的财产有很大的不同,动物福利、情感联结,这些或许目前在法律之外,而应该在情理的考虑之中。将宠物纳入拍卖的豁免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有执行的空间。
出于为宠物找到更好归宿的司法拍卖,法院也可以在执行一般的拍卖程序之外,还要求中标者签署《活体动物拍卖协议》,承诺不得弃养,并且在之后对其进行监督。如果宠物流拍,法院可与动物保护组织合作,请后者提供寄养资源、协助寻找领养人。
2025年的全国两会上,“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领域的立法再次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待立法完善之后,“毛孩子们”的权利,将有希望得到更好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