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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横穿马路与汽车相撞 交警执法全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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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 发表于 前天 1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上海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女子骑车横穿马路撞上汽车反问“车主无责吗?”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这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而且车速很慢,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应该让机动车。当时机动车已经刹车停下,是没有过错的。”

不料女子家属到来后,不服判决还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交警回应称,“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评论区,许多网友为交警的执法点赞:







谁违规谁担责

道路行驶中,不少人因横穿马路、闯红灯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却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要求别人承担责任。

据河北交警发布,2022年9月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在从左转待转车辆中间穿出时,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导致受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其拒不接受这一结果,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理直气壮”地质问交警。交警结合监控画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老人骑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自行车未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强行穿过路口,撞上一辆小轿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城中大队依法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再次提醒,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

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

监制丨李浙主编丨张志达总台记者丨俞翔 廖汨 刘畅 莫小华编辑丨林湘瑜视频编辑丨王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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