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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婚内出轨”合法化,州长签法案,通奸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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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后,终于将“通奸”从刑事犯罪中除名。周五,州长凯西·霍楚(Kathy Hochul)正式签署一项法案,废除将婚内出轨列为犯罪行为的法律。这一决定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也反映在自由之都纽约社会观念的显著变化。

通奸在纽约州的法律体系中已有117年的历史。自1907年以来,这项法律将婚内出轨定为B级轻罪,违法者可能面临最高90天的监禁或500美元的罚款。根据法律定义,通奸指“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发生性关系时,其中一方或双方有合法婚姻的配偶仍然在世”。



虽然这一法律在技术上一直存在,但实际执行的案例却极为罕见。州议员查尔斯·拉文(Charles Lavine)表示,自1972年以来,因通奸罪被指控的案件仅约10起,其中只有5起最终以定罪告终。“这是一项过时且几乎没有实际意义的法律,它的存在更多是象征性的,而非实际的法律威慑。”拉文说。



霍楚州长在签署法案时强调,这项法律不仅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脱节,还可能对个人隐私和自由构成不必要的干预。她在一份声明中说道:“虽然我很幸运能和我的丈夫共同拥有40年充满爱的婚姻生活,这让我签署一项将通奸合法化的法案有点讽刺,但我知道人们通常都有复杂的关系。这些事情显然应该由这些个人来处理,而不是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

霍楚进一步指出,废除这一法律是为了清理法律体系中那些“愚蠢、过时的法规”,以便司法资源能够更有效地用于解决现代社会的真正问题。



自该法律颁布以来,通奸罪的存在一直伴随着争议。支持者认为,这一法律表达了对婚姻神圣性的维护,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力。然而,批评者指出,这种法律既侵犯了个人隐私,也让司法资源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务上。

《纽约时报》曾在法律颁布初期记录了首批因通奸罪被捕的案件:一名已婚男子和一名25岁的女性在法律生效几周后被逮捕。随着社会观念的演变,这类案件的数量逐渐减少,大部分人认为婚内关系的问题应由家庭内部解决,而非诉诸刑法。

尽管纽约州已废除这一法律,目前全美仍有16个州将通奸列为犯罪,包括阿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和北卡罗来纳州。这些法律的存在反映出各州在道德与法律问题上的多样性。一些州坚持认为,这类法律在保护婚姻道德方面具有象征意义,而另一些州则呼吁废除这些“过时的遗留物”。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已逐步将通奸从刑事犯罪中剔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多次呼吁各国废除与个人关系相关的刑事法律,认为这类法律可能导致性别不平等并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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