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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校园发生车祸后 华南农业大学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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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南农业大学官网消息,9月29日,华南农业大学保卫处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校园车辆“四有”规定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近日,某高校校内道路发生一起机动车辆与行人碰撞的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为杜绝此类事件在该校发生,根据校内车辆类型及运行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管理通告。





据《通告》规定,校内机动车按30公里/小时严格限速,电动自行车严格限速2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逆行及接打电话。驾驶员须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在交叉路口、宿舍区、教学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严禁无牌、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该《通告》所指的“四有”为:有牌照、有规矩、有秩序、有申请。

《通告》表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学校保卫部门将开展校内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四有”规定的车辆,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措施,如对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据学校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不服从管理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改正者,将注销其校园通行权限。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9月27日晚,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发生一起车祸,事故造成一名学生死亡,一名学生受伤。据华南理工大学一位知情学生介绍,该事故发生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D4教师宿舍和C3学生宿舍中间路段,这条路平时的车很少。肇事司机是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教师金某。广州番禺警方28日晚通报称,目前,司机金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华南理工大学车祸悲剧,痛惜外更应有警示

昨天,广东番禺警方通报了一则令人唏嘘的消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内发生一起车祸,致一死一伤。肇事司机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根据相关信息,逝世女生刚刚过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在如花的灿烂年龄因为如此意外失去生命,无疑令人痛惜。

目前,车祸原因尚不完全清楚,但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位学生向媒体表示,其走访了车祸事发路段,发现事故现场距离遇难女生的宿舍很近,路宽大概两车道,在事发路段未发现限速标识。

这几年,类似的校园交通事故已经不止一起:2023年,也有一起发生在武汉小学校园内的意外撞车事故,最终导致一个家庭的悲剧。2024年,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院长同样在校内被校车撞倒去世。同年3月,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内还发生一起车辆冲撞行人事件,致多人受伤。



意外中总包含着一些共性,事故更应让人警醒。尽管高校内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直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的规定,但高校因为属于半社会化场所,依然有其特殊性。

开车的人可能都有印象,每当靠近学校的时候,基本都会有一个安全标志,提醒要减速慢行。但真正到了校园里,很多时候却未必会有类似的限速和提醒标志。而不少人可能觉得,在学校里很安全,不用过多警惕,甚至反而加大了安全隐患。

在当下,随着社会车辆频繁穿行、外卖快递车辆激增,校园道路实际上已具备公共属性。然而,许多高校的道路设计仍保留“象牙塔”时代的静逸特征:道路狭窄、人车混行、交通标识不足。显然,旧时代的意识和管理,已经无力承载新时代的通行要求。校园等场合的交通治理问题,需要更多关注了。

比如说,人车分流、车辆限速,就是大众普遍呼吁的校内管理办法。一些地方亦从地方规则意见侧入手,对校园交通治理给出指导性意见。像海南省教育厅就曾发布《海南省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学校应当积极推进落实“人车分流”制度。

当然,从现实角度来说,高校管理起校内车辆,的确也存在着权责不相适应的尴尬。毕竟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并没有罚款等行政权力,缺乏如交警一样直接有效的经济处罚手段,可能会影响到管理的效果。如若能在管理机制方面形成更有效的联动,或许能在一定意义上调试这一情况。而强化技术赋能与基础设施改造,比如通过智能门禁系统分类管理车辆、在事故高发路段设置减速带、震荡标线及全天候监控,也能让技术赋能带来更多监管上的便利和可行性。



关注校园交通治理,并不是要因噎废食,让高校“闭门办学”。更需要考虑的是,在开门办校的大趋势下,如何更好地保障校内师生的权益。悲剧的价值在于唤醒行动而非徒留悲愤。高校不应因开放而牺牲安全,也不应因管理难题而退回封闭状态,用切实的治理变革更好地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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