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15日报道,梅艳芳的100岁母亲覃美金因拖欠诉讼费被起诉,律政司司长申请梅妈破产。据悉,梅艳芳2003年去世后留下4条遗嘱,梅妈每月可领7万生活费,在其去世之后剩余的财产将被捐出。法院考虑到通货膨胀逐渐增加梅妈的生活费,从最初的7万涨到现在每个月25万港币(人民币约23万)。据悉,梅妈多年来抱怨生活费不够用,多次为争遗产提出上诉,但全被驳回其上诉许可。
案件将于12月17日开庭处理。律政司司长的呈请书并没有提及覃美金被呈请破产的原因,律政司也表示不便回应,需待开庭处理时揭露详情。不满将遗产捐出,多次打官司皆败诉
据港媒报道,梅艳芳母亲育有两子两女,大儿子梅启明72岁,长女梅爱芳因癌症于2000年离世,梅艳芳在2003年同样患癌病逝,梅艳芳二哥梅德明也在2015年因喉癌离世。
去世前,梅艳芳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将物业财产赠予好友刘培基及侄女外甥等亲人,余款用作供养梅妈。如果梅妈去世,剩下的遗产将自动捐给佛学会。
但梅妈认为女儿被骗,多次打官司想要推翻该信托基金,希望一次性提取女儿的遗产,梅妈与唯一在世的孩子梅启明,联手打了多年官司,但每次都被判败诉。母子二人最终为钱翻脸,两年前,梅妈宣布与儿子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
另据港媒报道,梅妈多次上诉却无法从信託公司取回梅艳芳全部遗产,于2009年时便以生活苦闷为由,要求从遗产中提出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梅妈又在2017年要求改为一笔过发放15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可惜梅妈多次申请都遭到法官即时拒绝,只在每月的生活费上作出调整。而梅妈每年所收到的金额,因应通胀而每年自动加码3.5%。2019年梅妈欲补摆91岁大寿,再向法庭申请从遗产中领取相关费用,并要求加码过年“派利是”,最终成功申请取得25万元。前年2月,梅启明反击梅妈断绝母子关系时,曾透露梅妈的生活费已加至每月25万元,自己只获梅妈每月给予2万元供养。
不仅如此,她还多次申请从梅艳芳遗产中提取金钱,曾在2019年成功拿到25万港元举办95岁寿宴。
值得一提的是,据红星新闻报道,去年3月,已上70岁的梅启明在香港铜锣湾某餐厅工作期间,因在厨房蒸饭时左脚突然失去重心倒地,他声称自己当时不省人事。去年9月,梅启明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餐厅支付去年3至9月因工伤而拖欠的工资等。今年7月,因为梅启明不能证明他是因工受伤,所以法院拒绝并撤销了他的索赔申请,并判定梅启明需向餐厅支付4.7万港元(约合人民币4.3万元)诉讼费。
时隔二十一年
为何人们还对梅艳芳念念不忘
时隔二十一年,人们仍然记得梅艳芳,不只她,人们对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香港女明星,总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怀念。各人在心中对答案都有把握。
在《梅艳芳》监制、安乐影片有限公司总裁江志强看来,因为梅姐为人仗义。他写道,写道:“坊间盛传,梅姐仗义,但为一间萍水相逢的小公司尽心至此,是一种本能的善良。我相信,除了她的演艺天赋,能传世的还有她这种有感染力的侠义态度和精神。数十年间,市井间的互助和坚毅、舞台上逐一接棒的新星,还有助学赈灾的队伍,都有因她影响的痕迹。她常感念无数人对她的善意和爱,但她并不知自己的一生早已回馈了这一代人、甚至更远的土地,她的精神也将在她种下善因的土地上继续传承下去。”
另外,那场离别前的演唱会也惊艳了众人。
“别哭,别叫我名字。”这是梅艳芳离世前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导致肺功能衰竭,在香港病逝,终年40岁。
一个月前,已重病在身的梅艳芳在香港红磡体育馆开完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演唱最后一首《夕阳之歌》前,她问台下的数万歌迷:
“我穿婚纱好看吗?我是歌手,亦是演员。这婚纱已经不是首次穿,但是没有一次是属于我自己的。这可能是我一生中的遗憾。但你们的爱,已经将这遗憾填补。我将我自己嫁给了音乐,嫁给了你们。”
对于不熟悉梅艳芳的人,首先容易看到的是她百变的造型。那是香港流行文化的时代标识,舞台上的她,可优雅、可性感、可高贵、可反串。这也为此后诸多明星演唱会奠定了一种类型标准:华丽多变的舞台造型。
梅艳芳曾在《感激》中唱道:“形象上百变是我吧,但比起那嘴脸,原来唯独我本性不变。”
来源| 新闻晨报 综合中国新闻网、南方都市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