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孩真是“小恶魔”,以伤害他人为乐,事情反倒简单许多。但如果他真是把热水误以为温水,一时贪玩而酿成大祸,事后非常后悔,你愿不愿意网开一面呢?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让人很揪心的事。
广东韶关丘先生6岁的女儿小丘,9月份刚上一年级,9月29日上午,小丘课间去打水,装水装到一半,觉得水比较烫想要倒掉,旁边一个高年级的男同学说帮她,拿到水壶后,将滚烫的水从小丘头上泼下。小丘的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
资料图。图文无关。
当地教育局的一位副局长说,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小丘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才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烫伤事件。
泼水的是六年级一个11岁的男生,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对于小丘受伤是属于意外还是故意伤害,当地派出所还在调查,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结果。
丘先生一家认为,教育局和学校所谓的“临时起意的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说法,孩子遭受的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
到底是校园霸凌,还是没有多大恶意的恶作剧——多数网友站在丘先生的一方,“小恶魔”“超雄综合征”“杀人犯预定”,用词比丘先生更不客气,认为学校轻描淡写此事的恶劣性质,对小丘非常不公平,是在为肇事男生开脱。
如果我的孩子被人泼开水烫伤,心情估计跟小丘父母一样,不让男孩受点教训不足以解心头之恨。
但如果我是男孩的家长,深信自家孩子本性不坏,只是因为年龄小、爱玩好动,把泼水当成普通的玩闹,不知道会把人烫伤,那我会很本能地希望,对方家长和网友能宽容些,给孩子改正错误的机会。
毕竟,孩子闯祸后即便不被学校开除,顶着“霸凌者”的帽子,也是一个很大的心理负担,被其他人指指点点,可能连学都不敢去上了。
代入不同家长的立场,会有不同的结论。围观者害怕自家孩子遭受伤害,更容易共情受害者。但对于学校和教育部门来说,无论偏向哪一方,都会引来纠纷,也有失教育该坚守的公正。
所以,分清普通冲突和校园霸凌的界限,对于学校管理来说很重要。
那要怎么区分两者呢?
我国教育部门是这样认定校园霸凌的: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一般来说,校园霸凌的特征很明显,比如“对人不对事”,一群孩子反复欺负另一个孩子,故意找茬、蓄意作恶、越来越严重;表现形式也很多,语言威胁、肢体冲突、网络暴力、敲诈勒索、社交孤立……
有位挪威学者Dan Olweus给出的定义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按这个定义,欺负行为是否有针对性和重复性,是一般冲突和校园霸凌的重要区别。
舆论在解读教育局的表态时,可能更应该把重点放到“临时起意”上,而不是只掰扯“恶作剧”。
比如,可以要求学校调查男孩平时的表现,他之前认识小丘吗,除了泼开水外,有没有欺负小丘的其他情形,有没有欺负过别的学生。
资料图。图文无关。
这并不是说,男孩非得有欺负同学的前科,其泼开水的行为才算得上“霸凌”。是不是霸凌,动机很重要。
如果男孩明知水温很高,会把人烫伤,还这么做,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恶意,“恶作剧”显然不足以盖棺定论此事。
可如果男孩动机不明确,不好判断是否“恶意并蓄意”,就需要结合外围情况来下结论。
在以往的校园霸凌事件中,不少学校表现出对霸凌认识不清,日常管理失察的工作短板,把校园霸凌当成孩子打闹,闹大后又喜欢捂盖子、和稀泥,这当然不对。
但是如果家长和学校过度敏感,动不动就给孩子贴上校园霸凌的标签,把矛盾扩大化,也不科学。
小丘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二级烫伤这种身体的痛楚,别说是一个6岁的孩子,就是成年人也承受不了,光是经济赔偿,确实很难弥补她所受的伤害。
如果男孩真是“小恶魔”,以伤害他人为乐,事情反倒简单许多。但如果他真是把热水误以为温水,一时贪玩而酿成大祸,事后非常后悔,你愿不愿意网开一面呢?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个问题,谁都无法替小丘和她的父母回答。但厘清争议背后的事实基础,会离正确的判断更近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