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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孩子被5名室友欺凌致死 当地教育局: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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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 发表于 1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10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 一个13岁的孩子刚转学到新学校,被同寝室的其他五人欺凌,掐脖致死。

据极目新闻报道,10月18日下午,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该学生上初一,刚转学过来,涉事的五名学生上初二。双方发生了冲突,一开始被校方制止,后来那名初一学生在晚自习后来到初二年级宿舍,随即发生了悲剧。

该工作人员称,17日下午, 学生家属已和校方签署协议,双方达成和解。

至于涉事的五名学生如何处置,工作人员称“公安已经介入了,肯定要给他们处分的。”

当天,红星新闻致电凤台县公安局和凤台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此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凤台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已妥善处理此事。记者按其推荐致电宣传部相关部门询问,被告知会汇报给上级,请记者等待。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听。



至于涉事的五名学生如何处置,该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已介入,“肯定要给他们处分的。”凤台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则表示,已妥善处理此事。

什么叫“达成和解”“已妥善处理此事”?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便学生家属已经和校方达成和解,此事也远未“妥善处理”。对于涉事的五名学生,要依法追究责任,而不只是校方给予一定处分;学校也要反思存在的管理问题,切实建立起反校园欺凌、暴力的长效机制。

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表明此案的处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可能为了平息舆论,当地有关部门称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但公安机关介入,与依法严肃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还不是一回事。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受害学生是被五名涉案学生掐脖致死,如果属实的话,这五名学生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由于他们都是初二学生,年龄都应该超过12周岁,甚至可能超过14周岁,应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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