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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死亡 43人受伤!舆情观察:珠海恶性撞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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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猫眼 发表于 2024-11-13 20:0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恶性案件,嫌疑人樊某(男,62岁,离异)驾车冲撞锻炼市民,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当地民警迅速将其当场控制,相关救治工作也随即开展。由于事发路段人流较为密集,案件本身相当血腥,事发不久后网上各种视频铺天盖地疯狂地流传,现场一片哀号,满地狼藉,令人不忍直视。

本文从舆情观察的角度谈一谈当地先后发布的几份警情通报。当地警方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于事发后一个半小时(11月11日21时22分)就发布了第一份通报,应该说,珠海警方的反应还是相当迅速的。



在最短时间内发布重大案事件的情况通报,既能最快地展现出公安机关的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也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尤其是网民们关注的几个焦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原因和结果。由于该起事件的伤亡者甚多,影响巨大,所以,调查清楚深层次的动机还需要时间,尤其是嫌犯作案后自残,因送医救治而无法审讯,大量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更需要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首次发布就显得尤为关键,这也极大的挤压了各种传言甚至谣言滋生蔓延的空间。

第二份通报是在案发后次日发布的,具体时间已经无法准确截图了,因为这份通报随后不久即删除。在微博上上传该图也迅速被屏蔽。

这份通报的内容较多,除了通报事发经过外,还着重介绍了其作案动机。该嫌犯因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在当地两级法院进行了诉讼,但其对一审结果不满,又提出了二审。而作案时二审正在审理过程中。



这份通报发布后不久,该帖子在网上就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11月12日18:47重新发布一份警情通报。两份通过对比下来,少掉了关于在法院二审那段文字。最后一段文字的表述也有所调整。



从二份通报的内容对比来看,显然重新发布的内容更为简洁明了,毕竟法院判决的情况说到底就是因为婚后财产分割矛盾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件,在通报中无须过于详细介绍,也容易引发网民对法院审理结果的各种猜测而产生不满情绪。

回应公众关注的焦点,是警情通报撰写的基本要求,这种回应必须是公开的、正面的。除了迅速发布外,内容也是相当有讲究的。如果用词含糊不清,或者回避,则非常容易引发各种猜测,进尔导致谣言及不实评论的传播。而这种俗称蓝底白字、极具权威的通报,应该以最为简洁明了的文字,体现出最大的信息量。不宜出现与案件并无直接关联的内容或者偏离中心议题的文字。简单说来,通报的内容涵盖了网民关注的所有话题,而且还要做到没有任何漏洞、无懈可击。

这里多说一句,一些地方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后,在发布通报环节往往相对较为迟缓甚至不许发声,这种情况我见过很多。分析下来原因也很多,但上面的领导缺乏担当精神是主要原因之一。回看这起偶发恶性事件在网上传播后,绝大多数网友对嫌犯这种极端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一致要求严重这个恶魔。对公安机关能迅速开展处置、救治表示认可。

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矛盾化解排查工作是避免出现类似事件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少不了极少数阴阳怪气的评论,将该起案件无限放大,并最终将矛盾对准国家和司法机关,中国网络这么多年,基本上什么正事都没干,就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这种对国家充满愤恨的人,不奇怪。

事发后24小时内,一众网站平台都对此案件进行了大力推送,设置话题,首页强推,各路媒体也纷纷反复渲染、轮番炒作,该舆情在短时间内迅速升温至沸点。事实上,过分渲染的恶果,往往可能会产生负面的连锁社会效仿效应。应该说,相关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让舆情降温,效果还是较为明显的。

本文就事论事,不作任何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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