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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邻居带去长江游泳溺亡 家人索赔1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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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发表于 2025-8-22 17:0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日,重庆8岁女孩萌萌(化名)被邻居范某带到长江游泳不幸溺亡,家人称范某和他们不熟,其带走萌萌前也未告诉他们任何人(极目新闻7月4日至11日连续报道)。8月21日,记者从萌萌家人处获悉,他们已起诉范某,索赔109.556万元,法院已经立案。



萌萌和妈妈(受访者供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萌萌平时生活在重庆涪陵,今年暑假到丰都县的外婆家玩。7月1日下午,萌萌和外婆家邻居范某的孩子打羽毛球,傍晚5点多,范某带他的两个孩子去不远的长江游泳,也带萌萌一起去了。后来,萌萌被卷入一个漩涡,不幸溺水遇难。

萌萌的母亲孙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我们家里人都和范某不熟,他带我女儿去游泳,没有征求我们家任何大人的意见。而且我女儿根本不会游泳,他给了一只游泳圈、一只跟屁虫,就让我女儿一起去了。”孙女士还表示,范某在江中主要是在照顾他自己的两个孩子,而萌萌离三人有一段距离,萌萌遇险后范某并未全力施救。

7月11日,萌萌的骨灰在涪陵安葬,孙女士认为追究范某应对女儿之死担责。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属民事纠纷,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事发后,范某一直没有主动联系过我表达歉意。”孙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于是她和家人一起将范某告上了法院,起诉对方侵犯萌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记者在起诉状上看到,孙女士和家人的诉讼请求是,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



萌萌家人的起诉状(受访者供图)


孙女士表示,多少钱也买不到女儿花一般的生命,他们索赔也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想为女儿讨个公道。近日,孙女士收到了丰都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法院已受理并立案(受访者供图)


21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范某及其家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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