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上海一民警涉嫌多次猥亵继女”一案将于近日开庭。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于2010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实施猥亵,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发现丈夫(现已离婚)刘某涛猥亵行为,又多次在刘某涛求情下动摇,如今她对自己曾经的软弱和轻信深感自责,也接受一切指责,自己将为女儿维权到底。
猥亵败露面对质问,他辩称“只是好奇”并乞求不要报警
最早听到女儿梅子(化名)说其被刘某涛脱掉裤子亲下体,是在女儿11周岁正上五年级之际。那时李女士和刘某涛刚结婚不久,两人都属于重组家庭,刘某涛女儿判给了其前妻,李女士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在两人于2011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前,李女士和李某涛已经育有一子。
李女士听女儿讲述后便去质问刘某涛,后者表示自己只是好奇,求李女士不要报警。半信半疑,李女士在好友劝说下将女儿送去前夫处居住。
2015年,李女士想念女儿,接女儿来过暑假。猥亵行为再次发生。李女士称这次跟刘某涛大吵了一架,本要报警却被对方摔掉手机,后来不仅刘某涛,女儿也跪下来求她,“女儿说她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我报警,弟弟可能也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最后刘某涛写下承诺书,其间提到“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2021年3月某日,李女士记得自己正在做菜,油烟机声音很大,但她听到了女儿发出的一声尖叫,急匆匆跑过去发现刘某涛刚从女儿房间出来,解释称在给其“抖被子”。后来过了很长时间,女儿才说出当时的情况。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因房产问题两人暂住在一起。2023年12月,两人产生争吵,正好在家的女儿帮母亲说话,“她骂他,说‘你个畜生,你对我这么多年造成的伤害,我都没找过。你现在又开始欺负我妈妈。’然后他就过来把我女儿摁在地上,说‘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女儿才想到不能再忍,我们决定报案。”
也是这次报警,李女士得知在两人结婚前,刘某涛就威胁过女儿;也得知2015年那次女儿之所以会跟刘某涛一起求自己,还有许多次不敢说出实情,是因为刘某涛一直恐吓她:“如果你妈妈报警,我就会杀了你和你妈妈。”
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报被猥亵一案立案。
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提起公诉
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存在猥亵儿童犯罪事实。2015年8月、2018年11月、2021年3月,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行为,存在强制猥亵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梅子及多名证人的证言,还有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检察院认为,刘某涛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此外,李女士提到,刘某涛作为上海市公安局民警,除猥亵继女外,还自称其多次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并存在“有偿陪侍”行为。据纵览新闻此前报道,8月15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目前该单位已经对刘某涛宣布停止一切职务,将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只要刑事案件有结果了,肯定会对刘某涛进行处理,会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他们公安内部在进行调查,目前没有给我一个定论,说等法院判决之后给我调查结果。”李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
女儿心里状态不佳,母亲自责:自己做得很不称职
“我接受一切指责,因为确实是我有过失,如果当年第一次她跟我说,我不要将信将疑,也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他会改或者说没有那么严重,就不会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种事情。我这个母亲做得很不称职。所以顶着再大的压力,我也要出来发声,为女儿维权到底。”李女士表示。
李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女儿状态不是很好,习惯性地有一种恐惧感,晚上必须开灯睡觉,此外还有很典型的讨好型人格。但女儿不是很愿意接受心理治疗,目前正在正常上班。自己也会尽力去陪伴女儿和儿子。
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原本定于11月5日开庭,但李女士这方更换了辩护律师,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